In Search of Justice

November 3, 2009

fongyun: 出口轉內銷

Filed under: blog — by loong5 @ 3:32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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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幾天忙到要命,本來畀人o係「非死不可」屈完一肚氣,在下的「朋友」可以自己去睇

這裡不是志在罵人,所以出口轉內銷算數。

世澤﹕唔好搞出一鑊泡出黎

我o係面書一路畀人屈都要提出一個看法﹕就是政府必須依照市場訊息調節供應
我諗呢樣你應該冇異議(不過果條友竟然講成我支持暴民要脅政府干預市場)。

我的看法是,這一批居屋其實提供了一個好例子,就是居屋建了不一定要立即賣。
政府可以按預測起居屋,如果起好樓價繼續升就賣,如果樓價跌就唔賣住(雖然房委會要畀維修費同阻慢資金回籠),等樓價上升(可能遲一兩年)再開售。

你擔心的其實只是政府反應太慢導致樓市周期大上大落,但其實就算發展商買地都只係預測未來樓市,一樣可能起好樓後發覺樓市正在下跌中
如果居屋可以視乎市況暫停出售的話,就可以不對樓市造成大衝擊,而又令較窮的中產方便置業。

至於房委會資金回籠問題其實不大,因為它也是政府機構,大可以把未售居屋抵押給政府低息借錢周轉,到正式出售時還錢便可。因為居屋一定有人爭住買,所以唔怕冇錢還。

其實我提出的這個想法,只不過是師古人之故智﹕常平倉也。

不過古人儲糧成本較低,今政府儲居屋成本較高而已。但兩者都是當時人認為極重要的事,政府就要理順供求。

妙筆可言﹕蝸牛的權利

1. 如果所有買唔起樓既人都可以住公屋,政府起多多公屋都唔夠(依家輪候冊已經水蛇春咁長,而且仲係D最窮既人)。

除非,你贊成政府復建居屋。咁所有買唔起私人樓既人就可以去買有轉售限制、自住價值多於投資價值的居屋。

2. 鎢絲燈膽太耗能是事實。
但政府這樣亂推慳電膽離譜,是另一回事。

政府可以令鎢絲燈膽逐年減售,但不可以迫人加電費換「現金券」。

註﹕其實在下對那人的反駁理由是—

1. 樓不一定要買,但樓一定要住。樓賣得貴就自然會租都貴, 你用「樓不一定要買」並沒消解到背後「住屋開支很貴」的問題
如果要用你呢句答番你﹕米都不一定要「買」的,你可以去乞,或者等政府派救濟,甚至可以改去崛蕃薯。咁係咪代表政府唔使增加供應平抑米價﹖

我只知道,就算古代中國人都唔會咁諗野囉。米同地都係咁重要,自古都知道米太貴或租太貴是社會亂源

2. 在土地市場中,政府根本就是市場的一部分(直頭係唯一供應者)。

如果市面上既”慳電膽”好賣,仲搞到有人將慳電謄炒貴,你仲”飛利浦”唔會增加供應﹖咁”飛利浦”係咪違反資本主義市場經濟”自行調節”的”大原則”?

如果飛利浦冇(我諗正常人都唔會答”有”),咁政府都冇。政府有好多行為都同市場無關,但唔代表”政府”同”市場”一定係對立體。呢種諗法係莫大的盲點。

乜野叫「自行調節」,就係當政府(供應者)見到「價格上升」這個代表需求增加的訊號時,盡快增加供應。如果政府乜都唔做,唔係叫「不干預」,係叫「冇調節」。
事實上,我冇贊成收乜野資產增值稅呀、為內地人買樓設障礙呀,淨係要求加供應,已經係好尊重自由市場。

P.S. 如果話政府增加供應有問題,唯一問題就是政府做事太慢(再加上要等建築商起屋),可能跟不上市場周期,反而製造更大波動。所以政府不一定要「市場要幾多就 畀幾多」,要把市場波動計算在內。而且像居屋之類的東西,見到樓價下跌時其實可以暫緩推出,樓價上升時才一併供應,這可以避開老董的覆轍。

3. 所有國家都有很多你口中「干預市場」的措施(包括資本主義頭領美國),按你的說法,世上根本沒有真正的資本主義、市場經濟和自由市場國家。

這樣有多低劣﹖我看不到。我只知道這叫實際,人家知道上面那堆是有用的概念、綱領,但不是教條,只是香港人不知道。

4. 閣下白手興家,固然值得慶賀稱讚。但引以為榮之時,請緊記凡競爭必有失敗者,就算人人努力也不可能人人成功。人類不是野生動物,失敗者不會死了算數,他們既然繼續生存就有其需要。以崇尚「精英主義」見稱的李光耀有一名言﹕勝利者固然應該得到大獎鼓勵,但失敗者也要有些「安慰獎」才行。當然安慰獎是甚麼、有多豐富,就大可商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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